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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通航安全管理力推“自我监管”

记者从1月17日浙江辖区2023年行业管理工作会上了解到,今年浙江通用航空安全管理将更加突出企业安全责任主体地位,力推自我管理,强化企业安全“自我监管第一责任人”意识,确保辖区通航安全形势平稳。

2022年,浙江通用航空共飞行24928小时,同比增加26%,未发生通航事故,实现了浙江第66个安全年。

被称为“老百姓”经济的浙江省,如今市场内生动力正催生通用航空一个个新发展业态的形成,通航+影视、通航+短运、通航+制造、通航+公益、通航+无人机等业态的不断涌现,犹如一朵朵“小百花”一样绽放在早春的枝头。

作为行业安全监管机关,浙江监管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提出了分析“三情”(世情国情省情)、构建“三业”(产业行业企业)、培育“三态”(生态业态形态)的通航发展思路,出台了“抓试点、打基础、提能力、守底线、促发展”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推动“浙江省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试点”和“浙江省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同时注重加强与省级有关部门横向联系,主要领导亲力协调,在为兄弟单位提供行业指导咨询服务的同时,与地方就增加政府购买服务、设立省级通航发展专项资金等政策达成一致意见。同时,积极鼓励通航短途运输、医疗救护、应急救援、娱乐消费等业态发展,支持无人机物流试点,推动低空飞行服务综合保障体系建设,不断释放通用航空消费潜力。

浙江监管局局长秦刚坦言,安全与发展在通航领域本身就是一对矛盾,发展快了,安全面临的风险也就更大。因此,通航企业不能有侥幸心理,不能在执行规章标准上打折扣。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通航企业可能比运输航空企业更出不起错误,可能一个性质严重的违章,就会导致企业生存面临问题。所以,通航企业一定要自己管好自己,那是对自己负责、对企业长远发展负责。

据了解,今年针对通航安全基础薄弱、人员资质能力不足、异地运行等突出问题,浙江监管局将加强对异地运行、3 人及以上的运行作业活动、9 人及以上的短途运输,以及历史上出现过不安全事件的通航公司实施重点监管。与此同时力推安全管理企业自我监管,各通航企业要着力提升安全运行水平,持续加强从业人员资质能力建设,补足自身在组织管理、现场管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短板,切实担负起安全运行的主体责任。

来源:《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记者:徐业刚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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