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航总院中标中南地区(武汉)、东北地区(哈尔滨)、民航华北地区(呼和浩特)三地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民航总院空管与电子工程所负责以上三个项目的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项目设计有关的总体协调及相关咨询服务。
三项工程均采用主副楼模式建设,其中,中南地区(武汉)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土建总建设规模38071平方米,总投资12亿。东北地区(哈尔滨)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9807平方米,总投资9.63亿。民航华北地区(呼和浩特)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8893平方米,总投资9.27亿。
据悉,截至2021年底,我国共有高空管制区15个、中低空管制区26个、进近(终端)管制区47个,已建成8个大型区域管制中心,形成了以大型区域管制中心为基础,高空、中低空、进近(终端)无缝衔接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网络。
我国目前的空中交通管制服务存在协调关系复杂、保障能力受限、融合不深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民航局空管局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研究编制了《民航管制中心布局方案》,结合该布局方案和我国区域管制中心现状,民航局空管局拟先行建设呼和浩特、哈尔滨、上海、合肥、南昌、厦门、武汉、南宁和兰州等9个区管中心建设项目(即空中交通管制能力提升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的实施将提高我国空中管制综合保障能力和应急接管能力。(文/空管与电子工程所 郑乐维)
来源:民航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