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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州花湖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通告》正式公布

6月14日,湖北监管局与湖北省经信厅依据《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设规范与保护要求》等相关法规标准联合向社会公布了《关于发布鄂州花湖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的通告》。

  为维护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证民用航空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确保飞行安全,湖北监管局联合湖北省经信厅对鄂州花湖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进行划设,并向社会公布,成为湖北辖区首家完成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设的机场,对确保机场运行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助力鄂州花湖机场顺利开航创造了良好的无线电环境。

  为迅速在湖北辖区推进落实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设工作,湖北监管局对辖区民用机场提出三个方面的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划设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是落实相关上位法的具体举措,目的在于清晰界定保护范围和保护要求,实现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更好的衔接融合,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规划控制和保护力度。民航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提前周密部署,严格推进落实;二是要抓住关键环节,精心推进实施。对照标准规范、收集基础数据、划定保护范围、明确保护要求是民航各单位的重点工作。各单位应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情况保质完成任务;三是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各民航单位应积极配合地方主管部门开展工作,主动提出保护需求,做好民航相关标准规范的解释,共同研究解决保护区域划设的具体技术问题。

  下一步,湖北监管局将继续加强与湖北省主管部门的合作,加快推进完成辖区全部民用机场的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划设工作,并对外公布,进一步完善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为民航安全运行创造更良好的无线电环境。

来源:中国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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