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 市场分析 市场分析

基于公共基础设施属性的民用机场经营管理模式探讨

摘要

近年来,我国民用运输机场数量显著增加,机场保障能力极大提升,业内外对机场的认识不断深化。2009年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民用机场定位为公共基础设施,具有公益性和收益性双重特征。经过十多年的发展,虽然对机场作为公共基础设施的认识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但在实际经营管理中,公益性属性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必须承担社会责任,千方百计满足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需要;收益性属性又要求机场管理机构必须提升经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机场是公共基础设施,为提高经营管理效率,我国机场管理机构普遍采取了企业化经营的手段,但不能因此否认机场的公共属性和定位,而应进一步明确机场管理机构在机场区域范围享有的主体责任和对等的权利,创造必要条件推动机场管理机构更好地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的管理和运营职责,全面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机场如何在保障公益性基础上,实现收益最大化?这一问题急需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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