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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的公示

根据《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民航发〔2012〕111号),以通航企业相关生产统计数据及飞行员执照培训情况为依据,提出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凡对公示方案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民航局财务司提出。

  财务司联系方式:

  电话:010-64092784

  传真:010-64092774

  电子邮箱:minhangkuaibao@caac.gov.cn

  附件: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

  民航局财务司

  2020年10月14日

附件:

2021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方案.xls 

来源: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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