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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民航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2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民航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动民航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加强民航法治建设

  民航局党组及时召开民航系统学习二十大精神电视电话会议,党组成员带头到分管单位、分管领域开展宣讲。举办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召开局党组务虚会,深入研究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思路举措。

  党组书记、局长宋志勇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民航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专题学习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最新部署,审议法治建设相关制度文件。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研讨。

  制定印发《全国民航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开展纪念宪法公布实施40周年和普法教育宣传等活动。持续推进《民航局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落地落实,开展法治建设考核评估以及第三方评估。民航各地区管理局、民航局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述职述法要求。

  二、坚守安全底线,全力提升安全监管效能 

  (一)系统完善法规体系。继续配合司法部开展《民航法(修订送审稿)》审查,向国务院报送《民用航空器事故调查条例(送审稿)》。配合交通运输部审查并完成《通用航空安全保卫规则》等22部规章的立改废工作。审核民航局行政规范性文件59份、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文件32份。《制止与国际民用航空有关的非法行为的公约》已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二)加强监管制度建设。落实国务院要求,制定民航局“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实施方案。制定《运输航空公司差异化精准监管实施办法》,促进安全监管模式转型和效能提升。

  (三)防范化解突出风险。开展对57家运输航空公司、243个运输机场、251个空管运行单位以及空防安保领域的安全风险评估,明确行业恢复发展阶段的风险防范重点和管控措施。针对行业安全投入不足、专业队伍技术能力下降、航空器工况不良等风险,老旧、偏远等类型机场运行安全风险,全国机场不停航施工管理风险等,开展专项整治。开展危险品航空运输专项整治和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全国中小机场空管安全保障能力评审,以及民航专业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

  (四)丰富改进监管手段。坚持“盯人盯事件”与“盯组织盯系统”相结合,将综合安全审计、专项安全审计与日常安全监管有机结合,切实提升监管实效。对东航开展进驻式安全督察,对海航航空集团旗下13家运输航空公司开展综合安全审计和安全保障财务评价。加强通航市场专项监管,从严审核许可申请,依法清退违规企业。

  (五)提升空防安全能力。针对境外爆炸物信息威胁我国国际航班事件,建立有效风险评估和应对机制,切实加强非法干扰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加强大型货物安检设备的应用研究,持续完善飞行中安保机制。

  三、加快职能转变,稳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一)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修订印发《民航局、地区管理局、监管局三级职责分工表》,防止职责交叉和监管空白。在民航局“三定”规定基础上,编制形成民航局权责清单共148项。

  (二)完善经济调节等职能。印发《航班时刻管理改革总体方案》,促进航班时刻资源有序流动和高效使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深化民航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规范民航领域价格行为,加强价格监管。

  (三)高效统筹疫情防控与行业恢复发展。出台第九版防控技术指南并严格执行。全年保障货运航班26.7万班、国际入境客运航班1.1万班。协调争取财税金融纾困政策,协调增加航空公司应急贷款1500亿元,民航企业全年增值税留抵退税340亿元,降低燃油成本33亿元。制定安全有序恢复航空运输市场工作方案,引导航班稳健恢复。

  (四)推进完成重点项目审批。成立民航局支持国产民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高质高效完成C919型号合格审定和生产许可审定,推动加快国产大飞机产业化进程。完成中型民用直升机Z15型号合格审定,进一步增强国产直升机装备自主可控能力。

  (五)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通航运营人联合审定流程改革。支持航空公司灵活调整国内航班运力安排,持续优化简化货运航线航班审批。规范许可受理和结果送达,扩展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共有9个高频事项实现跨省通办。

  (六)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建设“通程航班服务管理平台”和“民航中转旅客服务平台”,出台《民航旅客中转便利化实施指南(第二版)》。开展航班临时取消专项治理,研究推广“空铁联运”服务模式,“一站式购票”产品覆盖范围大幅增加到695个火车站点。

  (七)建设民航“高标准市场体系”。定期排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修订民航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典型案例。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全面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

  (八)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牵头成立“3·21”东航MU5735航空器飞行事故国家应急处置指挥部,协同高效完成现场搜救,及时主动进行舆情应对,依法依规开展技术调查,用心用情完成善后理赔。印发《民航跨部门联合实战化应急演练工作指南(试行)》,开展应急预案可操作性专项检查和机场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专项普查。

  四、完善内外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切实加强政务督查工作。持续更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总台账,严格闭环管理,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围绕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批示、局党组决策部署等确定的重点任务,建立重点督办事项跟踪机制。

  (二)有效开展内部考核监督。依据《民航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办法》,开展对民航各地区管理局的首轮安全生产考核。印发《民航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办法》,对党的十九大以来的责任原因严重征候开展安全监管自查和履职反思。制定监管效能评价指标,在民航监管局试点开展监管审计。

  (三)扎实推进信息公开。通过民航局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93条,发布政策解读材料37篇。全年受理信息公开申请216件,按期办结率100%。处理有效公众留言695件,及时回应国际航线恢复、机票票价管理等焦点问题。

  (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全年共承办建议提案125件,其中政协提案46件,人大建议79件,全部按时限完成。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诉讼案件4件、国家赔偿案件1件。开展民航行政机关法律风险防范第三方专题评估。

  五、健全保障体系,筑牢民航法治政府根基

  (一)注重资质能力,加强队伍保障。探索精准分类的监察员入门通识培训方式,基本形成“宽基础、重实训”的监察员培训模式。制定《监察员行政执法能力考评办法》《民航高级监察员队伍建设工作方案》,开展高级监察员考评工作。开展民航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活动,激励民航执法单位及监察员干事创业。

  (二)突出数字赋能,加强科技保障。加快民航智慧监管服务示范项目建设。优化民航月度监管数据分析报告,为监管一线提供数据支持。加强非现场监管中心建设,民航各地区管理局试点建设非现场监管中心12家。深入推进民航政务数据有序共享,数据共享平台已接入31个民航政务系统。

  目前,民航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民航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立法资源严重紧缺与持续旺盛的行业立法需求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监管执法队伍的整体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

  2023年,民航局将全面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民航立法、执法、普法等各项工作,推进民航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民航高质量发展。

来源: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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