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 出入境人员如存在未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不如实申报、不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等情形的,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进一步做好口岸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海关总署已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6号(关于重新启动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制度的公告)》,并于2020年1月25日起实施。公告要求,出入境人员必须向海关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医学巡查、医学排查等卫生检疫工作。
出入境人员如存在未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不如实申报、不配合开展卫生检疫工作等情形的,海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因前述行为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严重危险的,海关将依法移交有关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为了方便出入境人员的健康申报,海关已将申明卡翻译成了十种以上的语言,除纸质《健康申明卡》之外,专门开发了旅客指尖服务的小程序,出入境人员在到达口岸之前就可以使用手机进行填报,生成一个二维码,在口岸扫码验放,实现“网上报,码上通”。内防输出、外防输入,如实申报,是每一个出入境旅客的责任和义务。
编辑/ 李祖文、罗志娟、郑海芹、黄子健
来源/ 白云机场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