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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召开

12月14日,民航局召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对《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工作方案》进行了审议。下一步,该方案将提交民航局党组会议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民航局副局长李健参加会议,副局长董志毅主持会议。

  民航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民航改革工作的意见》围绕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工作提出了3项改革任务,《提升安全监管能力工作方案》将其细化分解为25个重点项目,明确了每一个重点项目的预期目标、时间安排、主办部门及责任人。会议对工作方案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许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飞行安全是民航局党组“一二三三四”总体工作思路中明确的三条底线之一,是民航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关乎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民航持续发展。近年来,民航发展增量巨大,行业的快速发展与资源保障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也对安全监管能力提出了挑战。确保民航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飞行安全底线,创新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切实把安全监管重点从盯个人转到盯组织、从盯事件转到盯系统上来,充分挖掘现有监管资源的潜力,有效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将对“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要求融入到工作方案的指导思想中。进一步加强监管模式研究,实现对安全监管的精准管理,确保安全监管能力与民航发展需求相匹配;进一步推进系统整合,提高综合监控、联合惩戒能力;进一步推动飞行品质监控,深化SMS管理效能,让飞行技术管理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工具箱建设,充分利用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改革专项工作组要将此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纳入修改方案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工作方案。

  民航局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和民航局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改革专项工作组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来源:中国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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