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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机场信息部EMC存储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受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承担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信息部EMC存储维保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条件的参评人前来参与。

1. 竞争性谈判编号:16CNIC034725-263/JT2016053

2. 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含税价121.2万元人民币,如果参评人所报应答总价高于项目预算,该参评人的应答将被否决。

3. 竞争性谈判内容:

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服务清单中所列明系统的所有EMC存储产品提供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以及在指定时期内的现场保障服务。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

4. 合格的参评人

1)参评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注册资本金须在200万元(含)以上;

2)参评人须提供本项目中的关键设备EMC产品制造商针对该设备维护服务的原厂授权原件;

3)参评人在2013年1月1日至竞争性谈判日期间,至少具有一个已竣工验收合格的EMC产品相关技术服务项目业绩。

须提供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合同内容、合同金额、项目竣工时间、联系人、联系方法,并提供能体现上述内容的有效的合同协议书以及项目竣工验收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参评人单位公章),如无法提供上述证明材料须提交用户证明文件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公章的2013年~2015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具有完整财务报表的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和近三个月(税款所属时间为2016年5月~2016年7月)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如在其中某月无经营业务则应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近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6年5月~2016年7月);

6)应答人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目录、黑名单目录、不诚信供应商目录中的,或以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项目中选后,由于应答人责任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应答;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参评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

9)参评人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5. 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个标包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2016年09月21日至2016年09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16: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和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7. 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室。

8. 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9. 送达文件时授权代表须出示本人居民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

10. 竞争性谈判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11. 竞争性谈判地点: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726会议室(顺义区四纬路中国服务大厦)

12. 联系单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615

电话:010-88316264、010-88316784

传真:010-88316233

联系人:丁泓宇、张文雯

来源:北京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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