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分析 系统集成

关于安防系统建设项目中开展前期专业规划设计的必要性讨论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人们对安全的需求度愈来愈高,安防系统建设也从党政机关、文博、金融等重点要害单位逐步延伸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从住宅小区、商场、物流中心、学校、写字楼、工业园区到广场、机场、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等都建成了电子化、网络化的安全防范系统,为“平安中国”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技术保障。但从目前的应用效能来看,真正达到设计理想、实用性强的安全防范系统却为数不多。本文将结合具体的应用实践,重点讨论如何采取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科学的管理方法来改变这一现状。

  案例与分析

  漫步在我们生活的城市中,无论是在繁华的大街上、商场里、还是校园、办公场所、住宅小区、地铁、公交车站、酒店,抬眼望去,到处布满了各式各样的摄像头和报警探头,对于震慑犯罪起到了非常有效的作用,您对自身的安全感也有了很大的提升。不尽人意的是,这些遍布大街小巷的摄像头真正在案事件发生后为侦查破案提供有效证据的作用却差强人意,简而言之,就是实现了“看得见”的问题,却没有解决好“看得清”的问题,甚至有很多点位的摄像头连“看得见”的问题也解决不好,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系统建设初期视频监控点位整体规划不到位,系统的设计勘察不严谨,后期的项目建设不规范,结果导致建成的系统虽然在技术指标上都能达标,但在实际应用中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以下我们就列举几个案例进行深入分析:

  案例一:某城市夜间发生一起抛尸案,民警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调取了案发现场周边视频监控录像,只有一个距离发案地点大概150处的监控摄像机记录下了当晚发生的情况,一辆疑似黑色小轿车在路边停靠后,在后备箱内卸下一个包裹,然后扬长而去。但是视频录像中根本无法看清车辆的具体外形,更无法确定车牌和人员等详细信息,在查阅相关路口视频监控图像时,也都无法找到与案件有关的车辆信息,视频监控信息对案件的侦破没有起到有效的帮助。

  分析:此案中视频监控系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两点,第一是案发区域的视频监控点位布局不合理,而且监控点位照射的范围十分有限,案发后没有一个视频监控点位能获取到清晰的影像资料。第二,设备的选型中同质化严重,案发区域周边的摄像头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高速球摄像机,而同一款设备是不可能适应各类场景需要的,既兼顾白天又兼顾夜晚,即兼顾大环境又看清小细节的设备,在目前的民用科技中还不能实现。综合以两个因素,该视频监控系统在本案中发挥的作用非常小。

  案例二:某小区发生偷盗电动自行车的案件。小区内和小区大门口的摄像头都记录了偷车人的影像资料,但是所有影像资料里,第一没有案发过程的录像,第二无法看清嫌疑人的详细体貌特征,对于案件侦破的实际意义很有限。

  分析:该案例中,最主要的问题一是点位分布不合理,在案发区域没有安装视频监控设备,二是虽然拍摄到了犯罪嫌疑人,由于视频监控点位的安装位置和设备选型等问题,造成监控图像不清晰,无法分辨出犯罪嫌疑人的面部特征。

  案例三:轰动全球的美国波士顿马拉松爆炸案发生后,警方在短短的几天内就抓获了犯罪嫌疑人。此案得以迅速成功侦破最关键的一个环节就是案发现场附近的一个摄像头拍摄到了一张清晰的犯罪嫌疑人面部影像。影像的清晰度对案件的侦破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从以上列举的三个案例中,我们进行对比可以发现,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中,监控点位布局的合理性、监控图像的清晰度是整个系统能否在侦查破案中及时发现线索,提供有价值证据的重要标志,但是想要解决这两个问题,却不简单,下面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如何按照设计目标,建设实用性高的视频监控系统。

  视频监控建设实效与设计目标之间存在差异

  在目前我国安防行业相关标准还不十分完备的情况下,参照已有标准建设的视频监控系统,在设备技术指标和系统功能上,已不存在太大问题,但在勘察布点规则和应用场景设备选型方面还没有严格的规范、标准作为依据,很多项目的监控点位布设都是在图纸上完成的,而且使用单位和工程承建单位对设备技术参数、主要功能的了解也不到位,导致系统设备的同质化严重,后期扩展性不佳,点位布局不完善、设备选型不合理等问题。基于这种情况下建成的系统虽然基本上能够正常使用,且各项技术指标、功能也都符合相关标准,但离公安实战要求却相去甚远。

  究其原因主要是前期没有专业的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中没有专业的督查管理,后期没有专业公司对系统进行及时维护维修,而前两项是整个系统建设成败的关键点,就这个问题我们也举例说明一下:

  某市公安分局需要建设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前期分局领导要求各个派出所按辖区案件高发区域、重点要害部位、人员密集区域等分别上报应建监控点位数量,汇总后经审核,最终确定建设监控点位510个。点位勘察由分局指挥中心、派出所、施工单位共同完成,点位现场勘察共10天,后该系统历时2年建成,共建成428个点位,其余82个点因多种原因最终无法建设,且建成的系统中有三分之一的点位没有达到预期的监控效果,在实战中发挥的作用大打折扣,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点位勘察不细致:点位勘察本身是一项要求极高的工作,勘察的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市政、通信、供电、树木遮挡、光照环境、监控范围、监控区域特性等要素,需要多个部门配合完成,监控点位的设置不是一个孤立的个体,如果不能解决通信和供电问题,即使前端设备安装上了也一样无法使用;解决了通信和供电问题却忽略了摄像机的安装位置和高度,若恰好被茂盛的树木遮挡,也一样无法发挥效能;对市政管网分布不了解,其他条件都具备了,但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点位的位置下方有市政管网,不能随意改动,只能从新选择路径,造成工期延误。出现以上这些状况都是建设初期现场勘察不细致、不全面所导致的,对系统运用效能、施工工期都会造成严重影响,所以严谨细致的勘察工作是十分重要且不可或缺的。

  第二、对视频监控设备功能了解不到位,设备选型同制化现象严重:最常见的现象就是一个项目中统一选择一种摄像机或最多选择两到三种摄像机。监控设备更多的强调影像画面的流畅性,而不是更多的关注画面的清晰度。就拿我们在城市大街上见到的治安监控点来说,某个区域的监控设备基本都是清一色的高速球摄像机,或者是清一色的枪式摄像机,偶尔会发现有些区域除了统一的高速球摄像机以外还配置一些统一的枪式摄像机,这样的设备配置能满足不同场景不同环境的视频监控需要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一款监控摄像机是可以做到既能覆盖全景又能关注到细节,既然没有全能的摄像机,那为什么要在不同的场景中配置一样的监控设备呢?

  是因为对设备功能不够了解,就拿高速球摄像机来说,它有操作灵活、监控范围广、精准定位,快速跟踪目标等特点,所以使用单位在选择时会认为拥有这样“功能齐全”的一台设备就足可以监控一个很广的区域,但问题就在于如果一个区域内分布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这样的球机时,又有谁来随时控制这些球机转动,进行定位跟踪呢?如果没有监控人员的操作,它就是一台最普通的枪式摄像机,有人会说可以将球机的自动巡航功能打开呀,不是可以解决控制范围小的问题啦,但问题是打开了巡航功能的球机虽然控制范围大了,但是巡航是设定有时间过程的,而往往事件的发生会非常短暂,当球机照射到事发区域的时候,可能事件已经发生过了。所以这也是很多案件明明就在监控覆盖区域发生的,却因为球机监控的角度不在事件发生的范围内,因而无法存储任何与事件有关的影像资料的原因了。

  第三、关于流畅性和清晰度的讨论。尤其是在高清网络化的时代,流畅和清晰是一个矛盾的综合体,同样的存储空间,流畅度越高清晰度就越差,而清晰度越高流畅性也就越差。这个是由传输带宽、存储容量和系统造价决定的,但是对于事件记录和案件侦破来说,图像的清晰度还是要比流畅度更为重要。目前200万像素的高清监控设备可以做到25帧/秒的流畅画面,但是500万像素以上的高清视频监控摄像机基本都不超过20帧/秒,但是同样的画面,500万像素的设备采集的影像清晰度和画面的细节要远高于200万像素。高清晰的影像资料可以有效识别车牌,看清人的体貌特征,对于取证十分关键,所以建议选用设备时更多的考虑高清晰度的重要性。

  解决办法

  引入安防专业规划设计

  就以上几个问题来说,一般的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很难完成好一套大型安防系统的规划设计的,因此,引入专业的安防系统规划设计单位十分必要,完整成熟的前期规划设计既可以保证系统的可用性大大增强,也可以在施工过程中少走弯路,提高工程建设速度,还可以保证最大的投入产出比,点位布置和设备选型也更加合理。

  一套完整的规划设计资料应该包含以下主要内容:图:详细的点位勘察图、通信线路路由图、供电线路路由图、表:点位设备配置表、说明:点位监控区域说明、安装位置说明(包含点位高度、照射角度、盲区范围、夜间照明情况)等详细的第一手资料。

  加强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施工过程中应由专业的工程监理单位全程按照规划设计文件进行工程监督管理,而工程规划设计单位则全程提供咨询服务和工程技术指导。一个由使用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管体系,可以最大限度的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多层次的协助监管体系也可以快速的解决好施工中的技术和工艺难题,提升工程的整体质量,提升项目的使用效能。

  建立完善规范的监管机制

  视频监控系统不是简单、独立的应用系统,而是将计算机(网络)技术、图像处理技术、信号的编解码技术、介质(云)存储技术等相融合的一套复杂的技术应用系统,因此对相关技术的要求比较高,并且视频监控系统的应用关乎社会民生,关乎老百姓的安居乐业。因此安防监控系统的建设更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级安全防范管理部门要与安防行业协会加强协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GA/T75-1994)以及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中的相关规定,从项目建设之初,对工程前期的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核,工程施工完成后试运行一个月左右,取得试运行报告、初验报告后,应委托经公安部认证的专业检测机构对系统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编制《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技防管理部门将组织相关的技防专家对项目技术指标、系统功能、施工质量等进行整体验收,不达标的要积极进行整改,从而实现整个工程全程规范监管,这样才可以保证系统建成的可用性。

    来源:CPS中安网   作者单位:西安市公安局信息通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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