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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发布《2018年通用和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概况》

作为中国民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用航空和小型运输航空发展形态多样,运行模式各异,不同的运行要素变化不均,部分蓬勃增长,部分持续萎缩。为准确反映2018年度通用及小型运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飞行标准司经过核实FSOP系统相关数据,同时对近几年积累数据进行横向对比,编制本通告。从公司分布、飞行人员、运行种类和状态、航空器、飞行时间等方面全面、直观地予以数据呈现。

  需要说明的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事业单位,不属于通用航空运营人范畴,其规模较大,年飞行小时数较多且主要针对运输航空实施飞行员训练。为避免对通用航空和小型运输运营人发展形势的误判,本通告单独列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相关数据,同时也将救捞局和校飞中心等事业单位的相关数据单独列出。

  一、概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国有370家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从业飞行人员3476名(含中国籍飞行员3411人,外籍飞行员65人),航空器2095架,暂停或终止运行种类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累计57家。

  注:由于通航企业需要取得经营许可(依据《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和运行合格证(依据CCAR-91或CCAR-135FS)方可运行,9家企业取得经营许可后处于运行合格审定状态,还有部分企业未进入实质运行,因此本通告的公司数据小于通航经营许可颁发数量;由于通航企业存在较多兼职情况,本通告给出的是飞行员总数,不累计兼职情况;由于部分航空器处于封存、销售转让、老化故障等状态,或者用于非商业用途,因此本通告航空器数量仅指运行中的航空器数量,小于注册数量。

  各公司运行规范、飞行员人数、航空器数量,详情可登录网站:

  http://pilot.caac.gov.cn/,“运营人清单”模块查询。网站数据来源于“FSOP-91部、135部审定监察系统”,根据审定监察结果,数据实时更新,因此会与本版数据略有不同。

  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数量及飞行员数量统计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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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数量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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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数量趋势图

  2016年,“FSOP-91部审定监察系统”正式投入使用,该系统有效的监管了通航公司相关运行,实时掌握航空器及飞行员数量变化、及时更新有效数据。数据来源也更加贴近行业实际运行情况,因此2016年通用及小型运输从业飞行员数量较2015年有所下降。

  2018年,“小型135审定监察系统”、“大型135审定监察系统”正式上线使用,该系统有效监管了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简化小型135审批手续。及时客观的反映了人员及航空器运行状态,更加贴近实际运行情况,因此较之2017年度飞行员数量增长略显缓慢。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器数量统计,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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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3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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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4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平均飞行员人数及平均航空器架数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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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5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分布图

  训练学校概况(含飞行学院)统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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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6训练学校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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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训练学校141整体课程在训学生分布图

  经批准的国内驾驶员航校共有26家,其中包括持有CCAR-91运行合格证的飞行学校25家、以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1家(另:新津分院、绵阳分院、洛阳分院和遂宁分院)。以上飞行学校的主运行基地和辅助运行基地均统计在图8中,绿色为主运行基地,紫色为辅助运行基地,为明确图8的统计数据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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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8训练学校分布图

  二、飞行人员

  截止2018年底,我国从事通用及小型运输的飞行员,总计3476人,其中华北地区579人、华东地区752人、中南地区1035人、西南地区357人、东北地区456人、西北地区146人、新疆地区15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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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实际在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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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0各管理局飞行员增长对比图

  从持有驾驶员执照类型上看,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飞行员多数持有商用驾驶员执照。统计数量如下,持有商用执照的驾驶员2997人、航线照的驾驶员468人、运动照的驾驶员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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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1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飞行员持有执照情况统计图

  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飞行员年龄结构跨度较大,主力军为80-90年代的飞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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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2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驾驶员年龄结构图

  我国共有26家训练学校,除飞行学院外,我国按照CCAR-141训练的航校25家。共有飞行教员582人,其中华北70人,华东92人、中南149人、西南51人、东北144人、西北35人、新疆41人。另外,飞行学院教员3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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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3训练学校教员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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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4训练学校教员年龄结构图

  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直升机驾驶员概况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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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5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直升机商业驾驶员年龄结构图

  三、航空器

  从运营人统计口径获取的航空器数量信息与局方使用困难报告系统(SDR)内记录的数据匹配度较高,反映出本统计通告中的航空器数据接近实际情况。

  我国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共计2095架,其中,中南地区505架、华东地区474架、华北地区426架、东北地区322架、西南地区166架、西北地区114架、新疆地区88架。另外,飞行学院航空器数量241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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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6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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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7各管理局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增长对比图

  按航空器种类划分,实际用于运行的通用及小型运输公司,其飞行作业的航空器主要为飞机类、直升机类等。其中,飞机1101架、直升机855架、运动类139架,共计2095架航空器。

  按照航空器种类,对各地区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拥有航空器的数量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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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8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除飞行学院外,国内CCAR-141部训练学校共有航空器489架,其中飞机415架、直升机74架;FTD训练器48台,另外飞行学院28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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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19训练学校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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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0训练学校训练器数量统计图

  四、运行种类

  通航现有的运行种类包括一般商业、农林喷洒、旋翼机外载荷、训练飞行、空中游览、私用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等。其中从事训练飞行的比重最大、其次是空中游览和农林喷洒。而对于小型运输航空,又分为小型航空器、大型飞机和运输类直升机运行,具体情况如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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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1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种类统计图

  自2018年初《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咨询通告发布以来,我国直升机救援服务发展迅速。截止2018年底,共计15家单位开展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并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北、中南、新疆地区,详见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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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2 直升机医疗救援服务分布图

  五、航空器代管业务

  按照91部K章分类,航空器代管业务分为两种。一种是小型航空器代管,主要用于作业飞行;另一种是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主要用于私用远途飞行。

  目前我国具有从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公司39家,其中从事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的28家。各地区通航公司代管业务统计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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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3各地区通航公司代管业务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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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4大型航空器代管业务公司数量对比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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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5代管大型航空器数量统计图

  2016年5月,“FSOP-91部审定监察系统”上线使用。截止2016年12月,航空器代管数据尚未在系统中完善,部分代管数据来源公司上报。由于各公司对航空器代管大型、小型的区分方式不同,导致2016年数据略有偏差。

  六、其它

  上述部分仅包含商业类和代管类数据,飞行学院、救捞局、校飞中心等单位数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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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飞行学院、救捞局、校飞中心概况

  《飞行表演》咨询通告下发以来,飞行表演和竞赛活动日趋频繁。2018年度共举办飞行表演14场次,由于统计口径改变,取消了静态航展数据。因此,2018年飞行表演场次较之2017年略有下降,但表演规模、品质均有所提升。飞行表演概况详情及区域分布,详见表2及图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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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6飞行表演增长趋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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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飞行表演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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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7飞行表演分布图

  根据咨询通告《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AC-91-31),我国民用无人机系统依据空机重量和起飞全重划分为八类,分类详情见表3。在实际运行中,Ⅰ(a)、Ⅰ(b)、Ⅱ、Ⅲ、Ⅳ类分类有交叉时,按照较高要求的一类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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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3无人机分类图表

  民航局于2018年重新修订了《民用无人机驾驶员管理规定》(AC-61-FS-2018-20R2),调整了监管模式。由局方全面直接负责执照颁发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标准,细化了执照和等级的颁发要求和程序,原来由行业协会颁发的合格证将转换为局方颁发的电子执照。

  2018年各类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数量统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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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4无人驾驶航空器驾驶员执照数量统计表

  截止2018年,在运行的无人机云提供商共计8家,其中接入无人机云交换系统中的云提供商6家。2018年飞行小时数据,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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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5无人机云系统飞行小时数统计

  截止2018年底,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各类运行时间的数据来源于民航局FSOP各审定监察子系统。从FSOP云系统中采集了飞行员经历时间作为公司运行时间,按照飞行员经历时间统计,分成运行及训练两部分,统计如下(以上数据可能存在漏报和误差问题,因此数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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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6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时间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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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28通用及小型运输航空公司运行时间统计图

来源:云执照 作者:刘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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