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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安保设施标准及管理规定对机场的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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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既定目标——“夯实基础,不断完善机场安保设施管理体系”,新版《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及其配套管理规定都将会于近期发布。即将出台的新版标准将对机场安保设施建设及运行带来重要影响。近日,该标准的主要编写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安保所武卫博士在第五届中国机场安全(安保)大会期间就即将出台的标准和配套管理规定的主要要求进行了宣贯解读。

机场安保设施管理由三个要素组成:一是新版标准——《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的完成将更为科学合理地适用于机场的安防需求;二是配套管理规定,为新标准的实施提供保障;三是评估和测试规范,是上述标准和配套管理规定落实的保障。

新版标准——《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的变化

一、标准内容上的变化

新版标准分为17章和1个附件,涉及到视频监控、围界道口、通行管制,是机场所有安保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标准,要求全国各机场的安保设施都应该符合该标准的要求。局方监管也将以此为依据,要求在机场改扩建和运行时,机场安保设施配备、功能和性能要求都能达到该标准的要求。

新版标准的第一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总则。第二部分是按照机场不同区域位置和功能进行描述,包括空侧、陆侧、航站楼、机场围界和道口、航空货运区、要害部位、配餐和机供品。第三部分是针对上述区域中共同用到的安保技术和系统,及其性能指标提出的具体要求。

二、整体结构上与现行版本的变化

一是增加了机场布局一章,规定了机场布局规划时应考虑到的安全保卫要求,这是安防工作前移的理念。

二是将原标准将航空器活动区安全保卫设施一章的安全保卫要求细化,并分解为空侧、机场围界与道口两章。

三是将原标准的航站楼安全保卫设施一章的安全保卫要求分解为航站楼、人身和行李的安全检查、视频监控系统,以及机场控制区的通行管制四章。

四是增加了陆侧一章,将原标准的停车场管理系统一章并入,规定了对机场陆侧道路、车辆治安检查站和其他设施的安全保卫要求。

五是将原标准的货物运输安全保卫设施一章修改为航空货运区,增加了航空货物安全检查信息系统。

六是将原标准的机场安全保卫信息系统及指挥中心一章,以及航站楼安全保卫设施中的安全检查信息管理系统一节,合并为机场安全保卫控制中心一章,并增加系统集成等内容。

七是增加了配餐和机供品一章,规定了配餐和机供品存放区,以及配餐工作区的设施配备和技术要求。

三、修标理念

一是安保关口前移。在机场改扩建之初就要考虑到机场安保设施设备的整体规划,纳入机场建设中,从预可研阶段就要征求机场安保部门和专业人员的意见。

二是科学系统性思维。要考虑到威胁评估的结果,也要考虑到机场所处外部环境和风险评估的结果。

三是要求完整详实。新标准要求更加具体、客观,可执行性更强。

四、是引导科技应用,为科技发展留有空间。

四、机场安保未来八个主要变化

一是机场安保等级的调整。之前机场的安保等级都是根据旅客吞吐量来变化的,新标准强调了要因地制宜,根据机场所在地区受威胁的程度,可适当提高机场安全保卫等级或安全保卫设施建设标准。

二是明确安检工作区场地尺寸。要求一类、二类、三类机场每条安全检查通道长度应不小于13m,通道前端要设置能够锁闭的门,错位式的安检通道之间应设置不低于2.5m的非透视的物理隔断,防止已安检人员和未安检人员接触等。

三是增加了入侵报警系统建设范围,对二类机场也提出了安装入侵报警系统建设要求。

四是增加配餐和机供品的安保要求,主要对配餐工作区、村区、机供品存放区等进行了一些规定。

五是门禁系统要采用复合识别控制方式,要采用具有生物特征识别或密码输入功能的身份验证设备,也就是证件加生物识别,或者证件加密码输入的方式控制通道的开启。

六是补充了机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的要求。新标准对视频监控系统的覆盖范围和清晰度等指标做了详细要求。根据公安部的要求,新建、改建、扩建机场必须采用高清摄像机,还要符合公安部发布的GB-28181标准要求。

基于系统的建设成本和机场安保需求的考虑,机场视频监控系统本着“以点带面,大场景跟踪、卡口目标检测和识别“的原则建设。比如要求:航站楼出入口、值机柜台、安检通道验证柜台和登机口的视频监控要达到人脸识别的清晰度。对于进出机场的道口,驶向和驶离航站楼的路口、停车场出入口、进出航空器活动区道口的视频监控清晰度要满足车辆号牌识别的要求。

七是原有机场的安保信息系统变更为机场安全保卫控制中心,要能实现系统集成,并能兼容开放式协议的相关设备。

八是公安、安检和护卫的业务用房面积也做了调整。

《民用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管理规定》的要求

管理规定主要是明确各方的职责,从质量保证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一个关键点——新标准起用偏离期,要求整改期是18个月。

第二个关键点——等效安保措施。当机场的安保设备因受现有建筑物结构、地理环境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满足标准的要求,才可以提出偏离申请。

第三个关键点——机场安保设施建设方面的管理。

管理规定确定了在机场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阶段,编写安保设施专篇,要在安保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开展验收检测,从而对标准的符合性进行全面的评估。投入运行之后,对安保设施实施定期检测,检测周期为12个月,目前主要是视频监控系统、物理围界和入侵报警系统、通信管制系统。

目前,围绕新标准和管理规定,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已经启动视频监控系统安防性能测试规范、物理围界和入侵报警系统安防性能评估规范、通行管制系统安防性能评估规范的编写和机场试用工作,从而逐步完善机场安保设施管理体系。

围绕新标准和配套管理规定,近期准备开展的工作包括:

一是配合新标准和配套管理规定开展宣贯和培训工作,培训对象包括监管人员、机场安保设施管理、建设、使用和运维的人员、设计院从事相关设计工作的人员。这项工作下半年即将开始。

二是建立机场安保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机场安保设施全寿命周期管理、机场安保设施验收和定期检测上报等工作;同时在民航现有基础信息安保平台基础上,各地机场需要上报的19类信息中,涉及到安保设施的将要求一起上报,这样可以评估安保设施是否能有效发挥安全防范作用,分析机场设施性能和运行状况,并且随着信息的积累,可以作为安全态势研判和预警分析依据。此外,通过信息上报整理也会收集到现行标准的不足,为下一次标准修订搜集修订依据,做到真正意义上的有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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