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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A全面批准200英尺以下的商业无人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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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联邦航空局周二发布了一项新的临时政策来管理用于商业目的的特定类型的小型无人机的使用,全面批准无人机在200英尺以下飞行。但新规定不会让每个人都同样受益。新政策只适用于已经通过了美国联邦航空局缓慢而严格的“333条款”审批的约45家公司。 

图片来源于互联网

    根据现有的联邦航空局规定,有两种方法可以获得无人机系统(UAS)的运行许可。一种是可以申请豁免证书或授权(COA),通常是授予政府机构或研究机构,在相当严格的条件下可以使用无人机,通常是用于研究。企业还可以通过2012年FAA现代化和改革法案的333条款申请使用无人机,美国联邦航空局可以批准公司飞行特定参数的商业无人机。

     美国联邦航空局迄今为止只批准了53项333条款的申请,发给了大约45家公司。大约有600项申请仍未批准,仍停滞在进度缓慢的批准过程中。联邦航空局的新政策将向任何已经通过333条款审批流程的公司或实体授予全面COA,允许其在200英尺以下飞行。换句话说,这些已经被批准按333条款飞行的公司现在已经全面获得许可在200英尺以下飞行。 

    如果这一切听起来有点混乱,那么它真实的意思是:如果你在之前未获得飞行许可,你现在仍然不能飞。但是对于那些通过333条款豁免的公司,联邦航空局则削减了大量的繁文缛节。333条款豁免有很多官僚主义的色彩。例如,即使用户只是想测试一个新的飞行软件补丁或使用无人驾驶飞机来检查一些还没有电线高的东西,也必须将飞行计划提交美国联邦航空局。全面的COA实质上允许这些公司经营更加灵活,而且不会面临太多的政府监管,只要他们愿意保持飞机在200英尺以下飞行。

     “以前,从联邦航空局得到豁免的公司每次飞行时还要获得空中交通管制的许可,”无人机业务组在纽约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还包括Kramer Levin Naftalis和 Frankel)的负责人布兰登·舒尔曼说。“批准需要平均约三周的时间,这对于许多商业申请者来说不够快。这项新政策将允许这些公司跳过这一步,只要飞行高度不高于200英尺,并且距离机场特定的距离。”

     这对于现行规则来说是一个明显的改进,舒尔曼说,企业和联邦航空局将甩掉处理所有这些飞行计划申请的沉重负担。这对于已经通过333条款豁免的公司来说是一个受欢迎的进展,无人机业务组在华盛顿特区办公室(办公室成员还包括McKenna,Long,Aldridge和奥巴马政府前无人机政策顾问)的主席Lisa Ellman说。但对于数以百计的仍然未获得FAA批准的公司来说,新规则不能支撑他们的业务。 

    联邦航空局对业务的需求和缓慢的审批过程也比较敏感,Ellman表示,但只有10名全职员工可以来处理333条款的申请,而且该项目很复杂,因此未来的进度仍可能很慢。“我知道对美国联邦航空局而言,他们也觉得勉强,”她说。“他们将这看成是一项需要逐案审查的法律事务,这也是来自他们的首席法律顾问办公室的意见。” 

    希望新的全面COA让更多的商业无人机进入空中飞行后,能增加联邦航空局对特定的无人机平台和使用用途的信心,以加速审批流程,至少在最终的商业无人机规则在未来几年内建立起来之前是这样。Ellman表示:“现在的希望是,对工业检测、房地产、精准农业等等领域都建立起不同的安全范本,这样这一审批过程就能开展的更快,他们也将能以更及时的方式获得这些批准。” 

文章来源:

http://fortune.com/2015/03/24/faa-commercial-drone-approval/

翻译:刘凯军

   

   分类:其他   关键字:无人机,333条款,200英尺,豁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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